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田齐勋)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这句话大家早已耳熟能详,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,酒后执意驾车上路,把交通安全法规抛之脑后,最终酿成事故,付出沉重的法律与经济代价。近日,慈利县公安局通津铺派出所依法办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,2名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。
案件回顾

9月29日晚,卓某某在朋友家饮酒后,心存侥幸驾驶汽车返程,车辆行驶至杉木桥镇堰坪村路段时,与对向赵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。经认定,卓某某属于醉酒驾驶,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这场酒驾带来的不仅是经济赔偿压力,还将面临刑事处罚。目前,卓某某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。

赶集吃粉,本是寻常小事,一杯白酒却酿成违法祸事。10月12日清晨,谷某某前往通津铺镇市场河集市赶集,在早餐店内饮酒后,并在未取得驾驶证、车辆未登记上牌的情形下,驾驶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。车辆行驶至长峪铺村路段,与对向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会车相撞,事故造成对方两名人员轻微伤,两车不同程度受损,谷某某本人手腕受伤。经认定,谷某某属醉酒驾驶,负事故全部责任。目前,谷某某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。
普法提醒:
很多人抱有误区,认为晚上喝酒,隔了一晚、清晨就不算酒驾;或是觉得短途赶集、乡间道路车少人少,喝点酒开车问题不大。事实上,是否酒驾只看血液酒精含量,和饮酒时间、行驶距离、行驶路段没有关系。哪怕清晨,体内酒精没有完全代谢,驾车同样构成酒驾、醉驾;乡间村道同样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辖范围,无证、无牌加上醉驾,会从重承担法律后果。
法律后果
根据法律规定,一旦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,将要面临这些严重后果:
追究刑事责任:醉驾属于刑事犯罪,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,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,失去人身自由。
机动车驾驶证吊销,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。
终身留存犯罪案底,本人会留下犯罪记录,对个人工作、生活造成影响,子女部分政审也会因此受到牵连。
民事全额赔偿:发生交通事故后,不仅保险拒绝理赔,所有伤者医疗费、车辆维修费等全部经济损失,都需要驾驶人自行承担。
一杯酒,毁掉的可能是多个家庭。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喝酒一定不能开车,开车千万不能喝酒。聚餐聚会,亲友之间也要互相监督劝阻,自觉抵制酒驾醉驾。如饮酒后有出行需求,请选择代驾、出租车、亲友接送等安全方式,守住安全底线,平安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!
责编:王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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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